中国性文化

中国性文化

女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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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描写性姿势女上位的雕塑。

古人制定了纲常伦理和三从四德,讲究“在家从父、出嫁从夫、夫死从子”女子必须服从男子,女子必须服从丈夫,是核心内容之一。个别朝代相对宽松,汉朝及唐朝的女子性自由度远远多于其他朝代,有不少贵族女子均有称为面首的情夫。

宋朝开始以后,朱熹提出了“存天理灭人欲”、“妇道从一而终,岂以存亡改节”和“饿死事小失节事大”,中国传统社会從此开始了对女性漫长的性禁锢、性歧视和性压迫。女子离婚、寡妇再婚均成为不道德的行为。社会氛围要求女子在丈夫(包括未婚夫)去世之后,必须守节到死,不得再嫁。至明代,中上层社会以娶再婚女性为耻。[2]清朝官方文献《古今图书集成》统计:“节妇”及“烈女”在唐朝只有51人,於宋代增至267人,至明朝有36,000人,而到了清朝,仅安徽省休宁县就有2,200多人。中国歷朝历代的贞节牌坊就是性禁锢、性歧视和性压迫的体现。

性禁锢、性歧视和性压迫的另一个体现就是缠足,从五代后期到清末,清末光绪时期戊戌变法时期始废除。缠足始于南唐后主的宫妓窅娘,宋朝深入民间,明朝清朝全国普及。缠足的目的是使得女子出不了远门,难以偷情和逃婚;满足男性感观需求和性需求,史书称“三寸金莲”、“昼间欣赏,夜间把玩”。汉朝刘向《列女传》、班昭《女诫》,明朝徐皇后《内训》、解缙《古今列女传》、清朝吕坤《闺范》及温氏《母训》都是钳制和戕害女子的性思想和性教育的文学作品。[1]

清兵入关后,清朝政府依如明代,推崇女性守贞,除沿用历代政府的貞節旌表政策外。至雍正时,清朝政府更以财政供养八旗寡妇,鼓励她们守节。1840年第一次中英战争后,国门被打开,西学东渐,随着这一政治巨变而来的现代化思潮,对中国社会产生深远影响。社会思想开始追求人人平等,不再片面要求女性守贞。中上层社会亦开始接受女性离婚、再婚。

进入21世纪后,一方面,中国社会的性观念较之前更为开放。另一方面,要求女性守贞的思想仍旧存在。譬如上海人大代表柏万青鼓吹女性婚前守贞、推崇贞操嫁妆论。2013年,黑龙江发的胡伊萱案,即是已婚女性为满足丈夫的处女情结导致的杀人案件。而在社会层面,通常以“传统文化”的名义包装对女性压迫,谓之“女德”,更有获大学支持者。但另一方面,要求女性忠诚于婚姻家庭,合乎社会人际关系契约。[3]

男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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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对于男性的性禁锢、性歧视和性压迫则主要是官方尤其是皇宫的宦官文化。正史记载是从秦朝开始,一直绵延到民国初年,末代皇帝溥仪请求中华民国政府协助驱逐宦官正式废除。为了镇守和管制后宫,皇帝不得不选择男性来管理,宦官来源一般是家境贫寒的家庭,为了防止男性和后宫妃嫔偷情,于是将男子阉割,让其无法性交。北京现在建有北京宦官文化陈列馆。日本学者桑原鹭藏指出中国有宦官是因为:“中国人是嫉妒心极强的国民。为避免男女嫌疑、慰藉嫉妒心,使唤中性的宦官,或许是顺理成章。”

日本学者观看秦始皇陵兵马俑时,指出其马俑都已经被去势,其中「势」是指睾丸。[4]

儒家文化圈中日本没有宦官文化,日本大正时期著名学者桑原鹭藏写过一篇《中国的宦官》,他的书中说:“独我国自隋唐以来广泛采用中国的制度文物,但惟有宦官制度不拿来,这不能不说实在是好事。英国斯坦特曾經发表论文《中国的宦官》,一语道破:东洋各国如此普通的宦官制度在西洋却不太流行,这完全托基督教的福。然而,我国丝毫不指望宗教的力量,竟然不沾染此一蛮风,岂不更足以自负。我们就此也必须十分感谢我国当时先觉者的思考辨别。”日本人类学家石田英一郎指出:“去势本来是一种畜牧技术,被文明国家应用到宫廷生活中来。从文化史或文化圈来看,大陆文化要素未传入日本或者日本未普及的,大部分直接或间接地属于畜牧性文化系统。”[4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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